代为申请减、免税及其他税收优惠


 

办理饲料生产企业免税备案须知

一、受理条件

符合免税条件的饲料生产企业,取得有计量认证资质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名单由省级国家税务局确认)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后即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并将饲料产品合格证明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受理时限

企业符合上述条件即可提出申请

三、报送资料

1、《饲料免税备案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5、饲料产品合格证明或产品《检测报告》;

6、《纳税人减免税情况备案表》(一式四份);

7、企业申报表和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注:当年申请的为申报前最后一个月的;跨年度申请的为前一年度12月份的)。

办理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免税报批须知

一、受理条件

已取得免税废旧物资企业资格的废旧物资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

二、受理时限

企业取得免税废旧物资企业资格后即可提出申请

三、报送资料

1、《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免税申请表》(一式三份);

2、《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免税资格认定审查审批表》;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注:当年申请的为申报前最后一个月的;跨年度申请的为前一年度12月份的)。

办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资格认定须知

一、受理条件

申请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应向所在县(市)经贸委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申报表》,经县(市)级经贸委、国税局、地税局审查,上报烟台市经贸委。

二、受理时限

企业符合上述条件即可提出申请

三、报送资料

1、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资格认定申请报告;

2、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申请表;

3、《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申报表》;

4、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5、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生产工艺情况;

6、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和不造成二次环境污染证明

7、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销售和原材料供应情况

8、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注:当年申请的为申报前最后一个月的;跨年度申请的为前一年度12月份的)。

办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免税审批须知

一、受理条件

企业持有省(市)经贸委、省(市)国税局联合下发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资格批准文件及认定证书,生产产品的原料中废渣含量不少于30%。

二、受理时限

企业符合上述条件即可提出申请

三、报送资料

1、企业申请报告(应注明以下内容:企业名称、经济性质、所属行业、开业日期、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本情况、从业人员数量、经营地址、财务人员及财务核算、账簿设置种类、产品种类、废渣种类、废渣来源渠道、年生产能力、上年度的生产情况和销售情况、预计年免税产品销售收入和免税额、免税依据、申请的具体内容);

2、《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减免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省(市)经贸委、省(市)国税局联合下发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资格批准文件及认定证书复印件;(非利废新型墙体材料等不参加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产品可不报送)

5、指定质检机构出具的含产品抽样单的《检验报告》(原件);

6、《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未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可不报送)。

7、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注:当年申请的为申报前最后一个月的;跨年度申请的为前一年度12月份的)。

办理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企业免税资格认定须知

一、受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单位;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仓储场地;

3、财务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二、受理时限

企业符合上述条件即可提出申请

三、报送资料

1、《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基本存款帐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的房屋、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财务核算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其中法定代表人为外地人员的,需要附送户籍证明;

7、企业账簿设置、财务会计处理办法、银行开户情况说明材料;

8、省经贸委认定核发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送);

9、国家经贸委备案并予以公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名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送)。

办理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资格认定须知

一、受理条件

纳税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中规定条件的单位。

二、受理时限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随时受理。

三、报送资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安置残疾人企业申报表》(企业填写,原件);

3、残疾职工体检表、《中华人名共和国残疾人员工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资料,残疾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复印件、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

5、安排残疾人更名的企业,除附报以上资料外,还应报送工商部门或民政部门更名证明(原件);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应税劳务税须知

办理残疾人个人提供应

一、受理条件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二、受理时限

纳税人符合上述条件办理税务登记后即可提出申请

三、报送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残疾证》(复印件)

办理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税须知

一、受理条件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

二、受理时限

符合上述条件办理税务登记即可提出申请

三、报送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注:当年申请的为申报前最后一个月的;跨年度申请的为前一年度12月份的);

5、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或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

办理农业生产资料免税须知

一、受理条件

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1、农膜。

2、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复混肥"是指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的肥料,包括仅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合肥和仅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配肥(也称掺合肥).

3、生产销售的阿维菌素、胺菊酯、百菌清、苯噻酰草按、节嘧磺隆、革除灵、吨虫琳、丙烯菊酯、哒瞒灵、代森锰锌、稻瘟灵、敌百虫、丁草胺、啶虫脒、多抗霉素、二甲戊乐灵、二嗪磷、氟乐足、高效氯氰菊酯、炔螨特、甲多丹、甲基硫菌灵、甲基异柳磷、甲(乙)基毒死蜱、甲(乙)基嘧啶磷、精恶唑禾草灵、精喹禾灵、井冈霉素、咪鲜胺、灭多威、灭蝇胺、苜蓿银纹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噻磺隆、三氟氯氰菊酯、三唑磷、三唑酮、杀虫单、杀虫双、顺式氯氰菊酯、涕灭威、烯唑醇、辛硫磷、辛酰溴苯腈、异丙甲草胺、乙阿合剂、乙草胺、乙酰甲胺磷、莠去津。

4、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5、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

二、受理时限

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后经营上述免征增值税范围的货物即可提出申请

三、报送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注:当年申请的为申报前最后一个月的;跨年度申请的为前一年度12月份的)。

办理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增值税退税须知

一、受理条件

纳税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条件,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税务部门认定的单位

二、受理时限

当月申报税款入库后即可提出申请

三、报送资料

1、《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增值税限额即征即退申请表》;

2、《退税申请书》;

3、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纳税人,出具上述部门的书面审核认定意见;经税务部门认定的纳税人,出具税务部门《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增值税限额退税资格认定》审批表;

3、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

4、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5、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

6、应退税款税收缴款书和完税证复印件;

7、退税月“应交税金明细账”复印件,申报表复印件。

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须知

一、受理条件

2000624日起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受理时限

当月申报税款

入库后即可提出申请

三、报送资料

1、《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申请表》;

2、《退税申请书》;

3、当月缴税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压感税收通用完税证》复印件;

4、退税月“应交税金明细账”复印件,申报表复印件。